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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又有点小失眠 拿着手机上新浪 最近关于新的拆迁法闹得沸沸扬扬
很可惜的是 这一法案的提出 其社会效应仍然是负面为主。
关于90%的住户同意便可以拆迁 以及拆迁的补偿按拆迁文案当时的附近地价限定 何为危房旧房 何为公共利益等等
钉子户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了自焚捍卫自己的权利
这些矛盾确实很值得人琢磨。
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赔偿是否公平到位 二是离开熟悉环境的隐性代价
新条例到底能不能起到一些作用 只能等着看了
就我而言 更欣赏欧美日本的一些政策 百年来的实践证明其措施是有效的 至少证明了社会仍有人权的存在= =
而中国的土地矛盾 从百年前 就一直困扰着上至领导 下至百姓
土地乃根本 要慎重了。